云南省法院系统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典型会见座谈会在昆召开

25.01.2016  17:34

 

(会议现场)

  2016年1月25日上午,正值寒冬腊月,云南昆明雪花飘飞,寒气逼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却温暖如春,欢声笑语。云南高院举行了云南省法院系统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典型会见座谈会。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和全体班子成员亲切接见了刚刚从北京载誉归来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和“中国正义人物”代表。

   

(张学群院长出席会见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首先由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滕鹏楚向与会人员及新闻媒体简要介绍了获奖法院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政治部滕鹏楚主任作简要介绍)

云南高院张学群院长对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和“中国正义人物”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表示热烈祝贺。张学群表示,云南法院的集体和个人取得全国荣誉,难能可贵,非常不易,这不仅说明我们身处当今中国英雄、模范辈出的时代,也身处云南法院英雄、模范辈出的时代。

    张学群指出,虽然获得表彰的云南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但更重要的是这些集体和个人所反映出的共性。先进集体所反映的共性为: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执法办案和各项工作中都创造了一流业绩;法官的民本、人本意识非常高;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强。先进个人所反映出来的共性为:胸怀理想的人生境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服务群众的民本情怀;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司法作风;科学严谨的钻研精神;廉洁自律的司法操守;创新创造的坚毅意志。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取得的荣誉,不仅是他们集体和个人的光荣,也是云南全省三级法院和法官的光荣,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良好的精神、意志、动力和推力保持下去,不断创造新业绩、新辉煌。

张学群强调,当前,是云南法院事业发展面临的最好时机之一,全省法院工作不断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各方支持认可,人民群众拥护,法院自身发展动力不断生成。全省法院干警要积极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看齐和学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将云南法院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向进步,走向辉煌。

全国模范法院”代表、玉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康宁,“全国模范法院”代表、楚雄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家清,“全国模范法官”、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全国模范法官”、昆明市知识产权庭庭长杜跃林,2015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余华芬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参加了会见座谈会并作了发言。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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