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1.02.2015  16: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商务部草拟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企业及社会人士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详情请参看商务部网站—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栏。

1.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 )进入"征求意见"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邮箱: [email protected]

3.传真,010-65198905; 

4.信函,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5.也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向云南省商务厅外资处提出意见。

电话:0871-63155497              传真:0871-63149574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外国投资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7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外国投资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  外国投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