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省民政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省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主持学习并讲话,厅领导,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这次集中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民政建设”专题开展。19、20日两天自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8个文件材料,21日段丽元厅长又及时传达学习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厅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民政建设进行了交流讨论,厅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民间组织管理三处、社会事务处负责人结合处室职责作交流发言。
段丽元厅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最根本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法治的框架下来履行民政职责,是民政工作的核心理念。要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我省法治民政建设领域存在的法治意识不强、行政执法意识淡薄、法规制度体系不完善、民政法制宣传不到位、法治工作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养成法律红线不能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的观念,自觉学法、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政工作的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加大立法创制力度,通过立、改、废,健全完善工作中最需要、最迫切的法律规章。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有法必依,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执法环境、执法力量建设。要提升民政法治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
段丽元厅长强调,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在民政部门具体化,省厅重点抓好八件实事,进而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一是 建立民政法制机构 ,明确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力量。二是 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能发挥作用、责权分明,能推进、强化法治民政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法律顾问聘任机制,聘请管用、诚信、实在的人。三是 建立民政系统学法普法制度 ,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学法、普法、知法、用法、护法,最终实现全省民政系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目标。四是 建立每季度一期法律讲座制度 ,聘请有影响、有水平的专家给全厅干部讲授法律知识,要尽快开展、坚持好。五是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梳理权力事项,制定相应的权力行使标准、权力运行流程、权力监督制约制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职能职责、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对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监管。六是 每年进行一次执法检查 ,对各级民政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为全厅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发现执法中的问题,推进执法工作。七是 积极探索民政执法队伍建设 ,学习借鉴其他省份民政部门、其他行业经验做法,探索民政执法队伍建设,适应发展变化。八是 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把省厅法律专业人才集中起来,通过研讨会、课题研究等方式,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发挥作用。
段丽元厅长要求,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动力,毫不松懈地抓好年终岁末各项工作。要认真总结分析今年工作成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用好今年最后一个多月的时间,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要抓好灾民生活安排、走访慰问、维护稳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等重点工作。要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共同营造舒适办公环境。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好明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