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强保障 增强市域社会治理定力
市民仔细阅读普法宣传资料。 市委政法委供图
2017年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提高城市治理整体能力,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疾难题。
昆明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机制建设
构建市域社会治理“三大体系”
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立足立法、执法等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完善机制建设,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三大体系”。
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建设。2020年4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一批文件,涵盖了市域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
全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昆明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市域社会治理方面立法工作。按照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年内将制定《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昆明市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点推进《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
与此同时,昆明市通过推行一系列执法举措,努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实施体系。比如,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细化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共有行政职权6212项,减少585项。
强化公正司法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公平正义环境
2020年3月26日,市委印发《昆明市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具体办法》,明确了50条具体措施。
市委政法委采取“1+2+N”的举措持续推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即:出台贯彻执行《条例》及省《实施细则》的“1个实施办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专职政法委员配备、做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项实体工作”,建立完善平安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党委政法委委员述职等N项配套制度。
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办法为总纲的“1+N”司法管理制度规定,构建全方位、立体化、规范化、现代化四位一体的司法监督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等制度,并列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全市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运用全省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审判、执行、减刑假释、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实现办案流程、各环节的记录全覆盖、可查询、可追溯。
全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强化案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网上办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各种案件、各个环节的办案活动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加以纠正。全市政法机关通过各种举措,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公平正义环境。
深化普法宣传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普法教育程度,全市各地各部门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广播、报刊专栏、讲座、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文艺节目演出等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收效良好,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0余场。
同时,全市不断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的建设,并对已建成的12个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进行维护,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新,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学习法律知识,领悟法治精神,感受法治力量。
全市各普法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真正让普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此外,昆明市以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将市域社会治理落实到基层。启动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拟命名120个村委会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昆明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前期调研摸底工作已经完成,正按计划实施创建工作。
创新法律服务
满足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
如今,掌上12348手机App、“云岭法务通”智能法律机器人、12348云南法网等载体,让申请法律援助、涉外公证等各项法律服务咨询等变得“触手可及”。
昆明市通过一系列法律服务创新活动的实施,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平台建设,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做到“应驻尽驻、应上尽上”,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
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37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1662个,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便民、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485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2987件、公证11606件、调解6601件、律师服务1473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5905个。
昆明市将人民调解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支撑,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今年1至5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487件,成功17384件,成功率99.41%,涉及金额43207.5万元,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
昆明市还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市司法局制定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疫情期间全市组建19个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专业服务团的1032名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781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789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市司法局还组织律师开展联企服务,截至目前,共协调15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907次,体检提出问题1801个,出具法律意见书1112份,代理诉讼2152件,有效解决问题2384个,提高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辛亚洁 通讯员马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