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云南:聚焦两会新闻报道集萃
聚焦两会:把法律知识送进边寨
——赵小玲履职报告
“边疆地区群众不懂法的问题仍然突出,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就是要送法下乡,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如何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这是我今后履职中要认真思考和调研的方向,希望能形成提案。”昨日中午,刚参加完省政协组织的依法治国专题学习培训,省政协委员、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小玲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在基层法院扎根工作20多年,她深切体会到边疆地区的和谐与发展离不开法治。
在边疆民族地区办案,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有的地方至今仍有不少群众按照村规民约处理纠纷。为此,赵小玲和同事们用“以民风促审判”的方式来推动案结事了,当事人不服从判决上访的情况少了许多。西盟县地广人稀、交通滞后,县法院的法官们走村串户巡回办案,为老百姓节省路费、免收诉讼费并开展司法救助,让群众打得起官司。
履职3年来,赵小玲肩上多了一份责任,依托政协平台,与各民主党派人士交流,视野也开阔起来。除了关注基层法治建设外,她迫切希望边疆地区通过经济发展甩掉贫穷帽子。因此,她从扶贫开发、公路建设、口岸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思考,“普洱在旅游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产品方面优势凸显,像西盟这样的欠发达地区又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大有可为。”去年,她提交了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希望借助该项目在边疆地区落地激活边境旅游资源。今年,她带来了关于完善边疆地区交通体系建设、加大口岸建设和沿边开发的建议。
“边疆地区不断开发开放、与外界交往频繁以后,在经济发展、群众致富的同时,群众的观念发生变化,矛盾纠纷也会增多,这些都需要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在赵小玲看来,边疆的稳定发展十分重要,民族地区的和谐与发展关键还是要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
(云南日报记者 沈浩)
聚焦两会: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两院报告
罗正富参加中共、特邀界别一组讨论
25日下午,出席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分组讨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参加中共、特邀界别一组讨论。
在各讨论小组,委员们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大家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家一致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细致翔实、有理有据,用事实来说话,以数据为支撑,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一年来的工作。过去一年,全省各级法院和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司法为民主线,大力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改革发展、维护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云南是全国第二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省份。”委员们认为,法院、检察院今年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结合云南实际,具有开创性和操作性。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准确把握党和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新期待,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事业和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坚持司法为民,提高办案质量,减少过错案和瑕疵案,真正体现公平正义;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开局之年,新形势对全省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委员们提出,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省的大局来谋划和创新工作,着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云南日报记者 浦美玲)
聚焦两会:提高履职能力为依法治省献计出力
省政协对政协委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出
24日,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委员培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以及有关法律知识向出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以“政协委员如何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把握依法治国重点”为主题,重点阐释了讨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需要处理好的5对关系和5点建议,从法治的内涵、司法的规律、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亮点等6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卓以“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重点论述了法律监督职能与自身监督方式,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采取的5项重要举措进行了详细说明。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白成亮主持培训并指出,各位委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云南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按照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履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扎实做好立法协商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积极献计出力。
委员们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今后更好地履职尽责、推进依法治省建设贡献力量有很大帮助。“这次法治专题培训从两院工作的角度系统介绍依法治国,对基层法院的具体工作很有指导意义,对宏观理解中共中央提出的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也很有帮助。”赵小玲委员说。杨卫平委员认为,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学习,表明了中共云南省委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心,对委员们带头守法,依法参政议政很有必要。
(云南日报记者 张潇予)
聚焦两会:“法治”成为关键词
“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在现实中存在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纠纷固然好,却不能保证达到最佳的效果。‘老赖’们应该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政协委员赵云焜话音一起,立即引起所在第十三组委员们的共鸣。
“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律应该持更客观的角度、对守法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应该给予充分的保护……”委员们不等前一位发言人话音落下,便开始结合自身的实际表达对法治的期待,听到别的委员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一抹会心的笑容便传递出认同。
25日下午,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二三页,全面地概括出全年的工作,两院的工作报告真正做到了改文风。”讨论很快便进入到对实质内容的争论。
“简政放权是趋势,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部门间利益的不一致遇到人为的阻碍,如果可以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相信情况会不一样。”李大剑委员亮出观点。
李留存委员接过话头:“是的,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进一步护航。社会公众现在对劳动者的保护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总认为企业是强势的一方。其实企业经营活动一旦开始,往往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只要其中一环出现问题,便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刚喝了一口水的赵云焜委员也立即打开话筒:“遇到有苦要诉的时候,没有有力的制度保障。”
“所以我自己考虑,是不是能有一个机构专职负责对各种经济活动的定性、鉴别,成为企业和法院之间的缓冲,既节省了企业的维权成本,保证经济活动更加顺畅,又能减轻两院的压力。”李留存委员有着进一步的思考。
与发言热火朝天的委员们形成对比的,是一旁一直沉默着记录的两院的工作人员,他们的笔一直未停。会后,他们将对委员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逐一研究落实。
(云南日报记者 岳晓琼)
聚焦两会: 法治云南加快推进正当时
在法治云南建设的征程中,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去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一个月后,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紧随中央航标引领,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描绘了法治云南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为依法治省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
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步伐,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公正有序的环境。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更加突出“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这一要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或修订,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起到了强有力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去年,我省全面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公开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省委政法委建立了对非法干预司法行为进行备案登记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省法院系统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省检察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省公安厅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
像这样,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在推进依法治省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果还有许多。例如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方面,制定了云南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为全省1672.49万自然人、14.99万户企业和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开展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随机抽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10个系统1574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去年12月29日,《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全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蓄势待发;今年1月5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依法治省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对下一步的法治云南建设,来自各行各业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们有着怎样的期待与建议?
“建设法治云南需要全社会的力量,而法律工作者们更应该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省人大代表、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林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充满期待。他特别提到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个制度既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也可以加强政府与法律工作者的配合与协作,一方面可以推动各级政府在事前先去思考、咨询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使法律工作者可以在更多领域主动、积极地发挥作用。”
“依法治理才能保证一个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中国餐饮(烹饪)协会副会长、省旅游饭店暨餐饮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杨艾军说。他介绍,继商务部出台《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之后,我省也即将出台本省的实施细则,从而规范经营行为,打造我省餐饮行业的品牌。
“制定法律法规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餐饮行业为例,消费者与经营者都有自己的角度和诉求,不能仅听一方的声音。”杨艾军认为,通过将行业纳入法治轨道,可以使消费者、服务者都有章可循,使行业可以在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实现结构的优化升级,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层次、更加优质的服务。
当今社会已逐步进入信息时代,如何顺应信息时代变化,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是依法治省过程中一个很接“地气”的新课题。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也是体现司法公信力的一种有效方式。”省政协委员、云南爱因森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孝轩认为,司法部门应该主动与公众开展对话交流,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通过透明、规范、亲民的司法工作树立司法权威、增进群众情感。
今年是省委提出依法治省战略的第20个年头。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法治云南的精彩篇章值得期待。
(云南日报记者 张寅 沈浩 岳晓琼张文峰)
聚焦两会: 陈世荣:“培养更多少数民族法官”
作为红河州河口县法院惟一的布依族法官,河口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陈世荣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少数民族法官人才稀缺。
“在基层,少数民族法官断层现象很严重,双语法官严重不足,希望对招录法官的条件要求,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的法官要求适当放宽,在招录过程中,多倾向于本地人才,这样有利于留住人才。”陈世荣在工作中发现,用民族语言审理案件,更容易得到群众的认同。“少数民族喜欢说本民族语言,也喜欢听本民族语言,本民族法官说着本民族的语言,解决问题的阻力会更小,效果也会更好。特别是法律方面的问题,用普通话来讲,有的少数民族就不理你了。少数民族法官对本民族情况更了解,有天然的群众基础,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很容易被接受。特别是对法律的解析,民族习惯与法律相同的是什么,不同的又是什么,少数民族法官更有优势,群众更容易接受。”陈世荣说。
2014年参加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陈世荣将上述想法以提案的形式在会议上提出来,得到了省高院的关注,人才招录方面也做了适当的考虑。这给了陈世荣很大的信心,今年参加政协会,陈世荣带来了四个提案,内容涉及农垦系统划归当地政府由此产生的人员安排以及转型等问题、与越南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问题、边贸互市市场的建立问题等。每年的提案,陈世荣除了再三用心思考外,还会向河口县党委、政府进行咨询协商,他带着当地政府的希望而来,希望借着参会的机会,通过提案,解决一些当地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
另外,陈世荣关注的问题主要围绕着法院的日常工作管理。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交通不便为法官巡回审理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一次该法院组织巡回审理,陈世荣驱车在山路上行驶了90公里,近3个小时。早上八点出发,下午回到法院,已经六点了。“山区道路,弯道太大,由于没有专职的驾驶员,法官不得不自己开车来回,一到目的地,顾不上休息,就要立即投入工作,精力消耗非常大。”陈世荣很期待司法改革之后,这些情况会有所变化。
(云南法制报)
聚焦两会:强化监督 提高司法公信力
“希望省两院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1月25日下午,出席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委员们分组讨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上述建议。
委员们对过去一年省“两院”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过去一年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积极参与平安法治云南建设,主动服务“两强一堡”,有效推进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履行了司法职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司法不同问题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省政协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在分组讨论时向大家介绍省高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新的一年,省高院将全力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
省政协常委、大理州政协主席杨健建议省高院不断强化司法公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省政协委员姚绍文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给“两院”,包括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省“两院”在新的形势下,结合“十三五”规划,作出一个战略性规划,以促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真实的、身边的案例,对人是最具警醒作用的。”省政协委员汤发的一番言语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汤发说,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后,可以把这些重大的、具有典型的案件汇编成书,公开展览,加大宣传,以供企业、机关、社会各界开展警示教育。汤发还建议省“两院”建立定期联系企业的制度,对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省政协委员周文曙提出,省检察院在报告中提出,将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巨腐”职务犯罪案件,这样的措施让人振奋。他说,现实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职务不高,但贪污数额不小的状况常常见于报端,这些“小官”因为更贴近群众,为难群众,使得群众对腐败更深恶痛绝,这样的措施更有利于建立群众对检察机关反腐的认可,对法治社会建立信心。
委员们对省“两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省高院出台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办理交办事项工作规则,开展代表委员定向结对联络。省检察院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采取走访座谈、书面通报、网络交流、短信沟通等形式,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对308位代表、委员提出的557条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并书面反馈情况。
(云南政协报记者吕金平 皇甫丹霖)
李纪恒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23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省委书记李纪恒主持会议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陈豪、仇和、杨应楠、张学群、王田海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对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意见建议。
大家在发言中说,在我省“两会”即将召开、羊年春节将要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把2015年首次离京考察选在云南,这是云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冒着严寒亲临鲁甸地震灾区检查指导恢复重建工作,实地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亲切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在3天的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时时处处体现了心系人民、亲民爱民的领袖情怀,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的精神风范,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作出了表率。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云南考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高度重视、对云南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对灾区人民的真情大爱、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大力支持,为云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带来了宝贵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大家表示,一定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云南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常委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各项工作,深刻阐述了事关云南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纲领性、战略性指导意义。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言辞恳切、语重心长,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要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做到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贯彻,更好地用讲话精神统一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
常委会强调,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对云南工作的充分肯定——“中央对云南的工作是肯定的”。二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对云南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三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五个着力”的重点任务——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发挥党组织作用。
常委会强调,要全面系统、融会贯通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密结合,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掌握讲话蕴含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融会贯通、笃信笃行,贯穿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使之成为云南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常委会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推动讲话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边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和最新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殷嘱托传递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使讲话精神在云岭大地和各族干部群众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入到全省干部群众的心中,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领和力量之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深入研究思考全局工作和分管领域的重要问题,提高运用讲话精神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考察为契机、为动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云南日报记者 谭晶纯 尹朝平)
聚焦两会: 省政协委员寄语法治云南建设,有委员建议:把重大经济腐败案例汇编成书
2014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如何建设法治中国提出多项建议,部分措施以试点形式,在上海、广州等地先行展开。而云南省将是全国第二批司法改革的试点省份。
昨天下午,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港澳委员纷纷就法治云南建设建言献策,数名委员希望继续提高法官的素质。有委员建议,希望把重大典型经济腐败案例汇编成书,对社会进行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省政协委员马豪辉:应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
马豪辉在会上表示,一个地方要长治久安、保障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完善的法律制度,包括“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当中尤以“软件”,即法律工作者、法律人才的培养与监督最为重要。
“(司法改革的试点城市)上海已成立首个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他表示,云南司法人员的管理改革,应从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开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了法律界外,还应多吸纳社会名人,增加委员会的独立性。
马豪辉称,云南省是全国第二批司法改革的试点省份,希望我省能够做好司法改革,让法官自主依法判案。“事实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早在总结201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就提到,要深化司法改革的工作,探索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还出台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针对人民法院内部,政法单位之间、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人民法院外部四个层面上存在的影响公正司法的机制漏洞,确定了基本的改革思路,细化任务分解。”
马豪辉还谈及,自己一直关注法官的待遇问题。“我国有近20万名法官,各级法官的工资水平与同级公务员相差不大,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法院的待遇尤其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人才。”
马豪辉建议,随着法官选任工作的改革推进,有关方面应重视法官的待遇问题,或可借此推出一套全新的职业保障制度,把法官与公务员脱钩。“可考虑设立一个独立的司法人员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业内以及社会人士组成,专责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事务,包括制定一套全新的司法人员薪酬待遇方案,日后是否调整亦应由这个委员会决定。这样可便于法官在判案时无后顾之忧,依法判案,为老百姓秉持公义。”
“可以预见,在设立法官员额制后,日后法官将趋向精英化,法官素质可望大大提升,但同时不少现任法官必然遭到降级或淘汰,问题是留下或淘汰谁说了算?”马豪辉最后表示,应制定一个公正的标准,在制定具体方案时需充分咨询法官意见,取得支持后再付诸行动,避免法官人才流失。
省政协委员丁润森:云南法治建设应力推无罪推定原则
“云南法治建设应该进一步推行落实‘无罪推定’原则,最大程度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在昨日召开的云南省政协会议工商联界别分组讨论会议上,省政协委员丁润森提出。
丁润森表示,“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准则。经过长期的法治建设,如今中国的法治理念已经由过去的“有罪推定”逐步向“无罪推定”发展。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表述,被认为是包含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内容。而此前,司法机关多采取“疑罪从轻”或“疑罪从挂”的做法,而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有罪推定”,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
“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前,不应以对待罪犯的形式对待被告人。”丁润森建议,云南今后应当对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加强“无罪推定”的培训,以保障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基本公民权利与人格尊严;保证司法与审判过程中的程序正义,树立司法公信,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更加专业的培训,推进云南法治建设,让云南的每一位法官成为一部“活法典”。
“除了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培训之外,对于羁押人员的管理,也应当推行‘无罪推定’的原则。”丁润森表示 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羁押的唯一合法场所,看守所是展示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看守所尊重和奉行无罪推定原则,在押人员被视为无罪的人并享有相关待遇。
丁润森认为,不仅仅是形式,更重要的是观念的变化,它实质上是要求法官牢固树立无罪推定及疑罪从无原则,摒弃疑罪从轻的旧观念,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控辩平衡,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丁润森还提出,今后云南的两院应该进一步“打开大门”,开门纳谏,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推进云南法治建设。
省政协委员李留存:“老赖”不仅要曝光更须严惩
对于这些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老赖”。在昨日的云南省政协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李留存提出建议,不论是出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还是出于维护司法威信,对“老赖”都不能再客气。
“对老赖不仅要曝光更要严惩。”李留存说,云南很多企业及个人都深受“老赖”毒害,而“老赖”们却活得逍遥自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让很多人吃亏不已。
“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及时扭转,必将影响社会发展。”李留存建议,治理“老赖”行为,曝光只是一方面,更要让他们受到严厉的惩戒。要充分利用社会管理手段,加大惩处力度。
同时,惩戒“老赖”也不能让法院“一个人战斗”。相关部门有必要建立起以司法机关为主导,银行、工商、交通等各部门互通互联,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网络,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企业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挂钩。
省政协委员周文曙:检察院要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
从事律师多年的省政协委员周文曙对于云南的法治建设提出了看法。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服务的推进,司法公开后,老百姓对司法的诉求越来越强,法院、法官工作量越来越多。目前法院的案件呈井喷式的爆发,尤其是基层法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压力非常大。他认为要推进法治的建设,法官队伍建设也是重要工作之一。随着工作量增加,要保证高质量审理案件就要加快队伍建设,提高对法官业务素质的培养,以此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司法审判。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法官队伍的建设应该得到多方面的重视,壮大法官队伍,增加人才队伍建设。他还提出,在加强法官队伍壮大的同时,也要加强法院良知道德建设。
周文曙还认为,要加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效用,行使好监督权,特别是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促使公安部门行使好权力。
省政协委员汤发:法院检察院定期到企业宣传预防职务犯罪
“这几年办理干部案件中涉及到不少经济案件,不少企业领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检察机关批捕或审判,建议在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家属时是否能告知企业?”省政协委员汤发提出,经济案件中,比如上市公司领导违法违纪被处理,而企业没有得知第一信息,这对公司运作影响很大。希望法院和检察院在依法审理案件时,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是否能告知企业,让企业减少损失。
汤发建议,对于重大典型经济腐败案例,希望能汇编成书,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进行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汤发还提出,希望法院和检察院能定期到企业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并定期回访,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工作。
(云南信息报记者 韩海阔)
聚焦两会:“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委员的支持”
“反腐,执行难,立案难……”在1月25日下午委员分组讨论省“两院”工作报告的会场,委员们充分肯定了两院过去一年在“阳光司法”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后,直言不讳地指出了两院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省高级法院和省检察院分别派出人员到会场旁听意见建议。
“这对改进法院工作是一次难得的机会。”省高院旁听人员杜瑞芳说,他们要求每个组的旁听人员将委员的意见汇总、整理,以信息,简报的方式编印。收到意见、建议后,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能在会议期间解决的,及时与省两会议案组、提案组联系,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向委员答复。不能在会议期间解决的,分别交相关部门办理并答复。省两会结束后,还将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向省人大、省政协书面报告,并将委员建议整理后下发各级法庭。
省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还专门成立了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联络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联络协调组、来访接待组、建议提案组和安全保卫组。要求所有旁听人员认真受理政协委员就检察工作提出的提案和质询案。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能在会议期间解决的,及时与省两会提案组联系,由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向委员面复。不能在会议期间解决的,分别交由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办理并答复。若收到大会主席团交来的质询案,根据主席团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拟写答复函交相关院领导审定后回复。
“检察院工作的每一步发展,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委员的大力支持和直言。”省检察院旁听人员李雪松说。
(云南政协报记者 刘娜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