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女法官以虐待罪起诉前夫 离婚前曾被打导致流产

05.08.2015  11:08

  昨日上午9点半,富民县女法官张丽(化名)与自己的前夫对簿公堂。虽然两人已于2011年协议离婚,但今年4月,张丽以虐待罪将前夫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追诉 办财产归属

  遭前夫殴打

  上午9点多,五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始审理富民法院法官张丽与前夫薛成(化名)的案件。

  张丽是一名从业近20年的法官,先在禄劝法院工作,后被调至富民法院工作。张丽多年来一直从事家庭、离婚等民事诉讼工作,非常了解家庭关系中妇女的权利。张丽说,因不能忍受离婚后前夫对自己的“骚扰”,今年4月份,她向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追诉,追诉前夫虐待自己。

  “我们于2011年10月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内容,离婚后,需要办理协议中的多项内容。而薛成利用办理协议中的事项多次找到我,辱骂我,还殴打我,还迟迟不肯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我因受不了他的行为,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张丽说,“因离婚后,财产和房产归属的办理问题,我们会一起到相关部门办手续,办手续过程,有时会发生冲突,他便又殴打我,我实在受不了了。

   陈述 离婚前多次被打

  导致流产

  张丽陈述完理由后,向法院述说了自己与丈夫生活期间,丈夫对自己的殴打。

  “2011年一年间,我前夫对我殴打过多次,其中一次导致我流产,还有一次打掉了我的门牙,另一次是将我的手部、腿部等地方打伤。我们因矛盾发生争吵,前夫便对我动手,我只能用手拦着,并没有还手的力气。”女法官张丽说,“还没离婚时,我发现老公出轨了,他跟另一名女子发暧昧短信,而且还一直打电话,也导致了我们的矛盾加深。

  张丽向法院提交了医院的鉴定报告,以及民警的出警报告,显示自己的受伤情况。

   辩解 是家庭纠纷

  双方都动手

  法庭上薛成表示,双方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争吵中双方都动手了。“我们是有过一些争吵、打斗,但她(张丽)也还手了,有一次她还趁我不备,将我的眼睛也给打肿了,我认为我们的情况属于家庭纠纷。”薛成说。

  对于张丽流产和门牙脱落的情况,薛成则表示:“因不符合生二胎的标准,张丽才去流产的,她也是同意了的,另外,她的门牙是自己磕掉的。”薛成说。

  法庭上,两人围绕着是家庭纠纷还是虐待进行了讨论,经过陈述后,两人都表达了自己的诉求。薛成希望能去看望两人共同的孩子(孩子由张丽抚养),但张丽希望薛成不再来打扰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并希望薛成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负责。

  上午11点半,法官宣布休庭。

  谈及这段婚姻,女法官张丽深有感触:“我多年都从事家庭夫妻等类的纠纷,很了解女性在家庭纠纷中所遭受的伤害,所以我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名词解释

  虐待罪

  根据刑法第260条,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都市时报记者 汪雨春)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