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政府法制部门学习贯彻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情况通报

20.10.2014  17:47
 

各州市政府法制部门学习贯彻全省

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情况通报

 

2014年8月8日,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总结了2013年以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研究分析了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州市政府法制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将相关情况报送了省法制办,具体如下:

      昆明市法制办: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张宪伟主任在会上的讲话,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 抓好机构队伍建设,打牢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注重加强法制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力度。 二是 抓好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改进立法制规调研方式,结合实际广接“地气”,突出立法制规的公众参与;坚持立改废并重;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三是 抓好重大决策听证、法律咨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大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指导督促的针对性,严格听证程序的监督,严格听证报告的审查,强化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重大决策听证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对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重大决策听证会质量,使重大决策听证会真正起到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作用。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拓展视野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大胆提出参考意见,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及问题的扩大化,完成各类涉法文件、涉法事务的处理处置工作。 四是 抓好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积极抓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这个核心环节,积极运用政府法制职能深度介入行政体制改革,切实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行政权力的运转与实现“三个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以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为重点,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创新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丰富执法监督形式,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五是 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能力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大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行政复议人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力度。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着力抓好《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

      昭通市法制办: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办进行了传达学习,重点学习了张宪伟主任在会上的讲话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让大家准确把握当前法制工作面临的形势,承担的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保障机构,充实人员。 二是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 三是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改变以往在市级培训的方式,深入县区组织培训,主动上门服务,减轻基层负担。 四是 抓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出台试点方案。 五是 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和重要文件法律审查,积极参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或与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重大决策咨询,同时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在决策之前举行听证的制度。 六是 有序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草拟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昭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昭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工作职责》,现正积极向市政府建议,争取早日实施。

      曲靖市法制办:8月12日召开全办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于会后积极行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在今年10底前举办5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200人。11月底前抽取5家行政执法单位,每家5件案卷,召开评查会进行评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市。 二是 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巩固已有成果,把工作重心由硬件建设转移到软件建设上来,重点在人员配置、业务培训、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着力;加大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制作行政复议大型宣传展板;10月底前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会。 三是 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10月底前出台《曲靖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流程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流程图》,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专家研讨会,12月底前建立曲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专家库。 四是 认真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10月底前召开全市重大决策听证业务培训会;编辑《重大决策听证在曲靖》一书。 五是 加强政府法制人员培训。12月底前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两期政府法制人员素质提高班。 六是 加强调研工作。11月底前,调研5个县,了解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七是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10月底前起草《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室议事规则》,组织论证后提交市政府下发执行。

玉溪市法制办:及时对会议内容和部署要求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情况及贯彻情况意见汇报》,呈报分管市领导,在汇报中对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玉溪市政府法制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下一步的贯彻意见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在汇报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批示精神,及时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重要工作的通知》,印发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对政府常务会议集体法制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参与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做好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相关准备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布置。

保山市法制办:召开全办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重点学习了张宪伟主任的讲话。办领导及时向分管领导市政府秘书长汇报了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情况,并对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加大对保山市及各县区法制干部的培养力度。 二是 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和档次。 三是 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后,市法制办对各县区行政调解人员进行了培训,在隆阳区辛街乡邹里社区挂牌确立了行政调解依法民主管理示范村。为进一步落实会议精神,保山市法制办向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 成立专门的依法行政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法制的政府领导任组长。 二是 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清理废除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 充实行政复议机构,增强必要的人员编制。 四是 请求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是 增设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调解科。

楚雄州法制办:8月12日召开了全办职工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张宪伟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9月9日向州政府报送了关于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的报告,并于次日向州政府分管领导和联系法制工作的副秘书长进行了专题汇报,书面报送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的请示》。此后,办主要领导两次前往州委编办进行汇报沟通,争取对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支持。

红河州法制办:8月11日召开全办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撰写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汇报提纲,于8月18日向分管副州长作了汇报。9月3日召开全州政府法制机构业务会议,13个县(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对法制工作“一盘棋”布局达成共识,将按照省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文山州法制办:8月15日,办主任张春林向分管领导张秀兰副州长汇报了会议的相关精神和文山州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8月18日召开全州法制业务工作会议,8个县(市)法制办主任、州直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法规科长参加。会上对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强调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是 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及时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是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办案程序,改革和创新办案方式,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 四是 加大对基层法制工作的指导力度。

普洱市法制办:召开全办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主要贯彻措施:拟于今年11月初召开普洱市政府法制业务会,会议主要内容中包括向各县(区)传达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全市今后的工作。

西双版纳州法制办:召开法制办全体人员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和省法制办领导的讲话,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州政府法制工作。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继续按照“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原则,抓好立法工作关键环节,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 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处罚工作,争取年内在全州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是 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景洪市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四是 积极为州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讨论及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 五是 实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实行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 六是 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行政调解的宣传和调解人员队伍的培训。

大理州法制局:及时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和汇报。 一是 8月1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传达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研究大理州贯彻实施意见。 二是 局领导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主要精神和大理州的主要工作打算。 三是 局领导就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中可能涉及政府法制机构的变动问题,分别向州政府主要领导、州政府分管领导、州委编办领导作了汇报,重点介绍了省法制办在本轮省级机构改革中作为保留并加强的部门,对本州即将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保留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了建议,争取州政府领导和州委编办领导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持。 四是 要求各县(市)政府法制局局长积极向本级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省级机构改革的相关情况和州政府法制局保留加强政府法制部门的建议,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统一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努力争取,州委、州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一同检查、评比、考核。 二是 抓好民族立法政府阶段起草工作。州政府在州法制局成立条例起草办公室,负责《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水资源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修订)》的起草工作。 三是 严格法律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29号令,凡是以州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局均按照要求代表州政府组织召开听证会。 四是 完善监督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卷质量评查为突破口,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 积极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做好州政府文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 六是 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规范案件的受理、审理、决定、执行、案件卷宗归档和监督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继续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德宏州法制办: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传达了张宪伟主任在会上的讲话,组织全办人员对会议文件进行了学习讨论,同时将会议讲话转发给各县(市)法制办以及州直各部门,要求认真对照学习。主要贯彻措施:以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为契机, 一是 重点在统筹谋划好2014年下半年的工作上下功夫。 二是 在不断推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 三是 在找薄弱环节上下功夫。 四是 在推动法制工作常态化上下功夫。今年将继续按照“持续、规范、提升”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开展精品业务、创新打造工作亮点。

丽江市法制办: 一是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原文传达学习了张宪伟主任在会上的讲话和有关会议材料,并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各科室,由各科室结合丽江市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和丽江市法制办改革工作要点,由分管领导牵头研究落实。 二是 将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形成汇报材料,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计划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 三是 抓住市委组织部要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大访谈活动的时机,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告了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汇报市法制办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编制、机构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四是 按照会议要求,结合职能职责抓好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五是 形成了11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怒江州法制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组织对会议文件进行讨论。局主要领导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州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先后赴怒江四县传达会议精神。主要贯彻措施: 一是 讨论制定《怒江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出台《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法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意见》。 二是 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进一步研究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和备案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 三是 全面启动政府性合同的法制审核,凡签订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合同,以州政府名义订立的,需经州法制局审核备案。 四是 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 完善行政调解运行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

迪庆州法制办:8月14日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张宪伟主任在会上的工作报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 严格按照《迪庆州人民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立法工作。 二是 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审核质量,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三是 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全州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统一规划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加大对三县政府法制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新的培训形式和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 2014年10月,对所辖三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是 继续开展好行政复议受理点下移试点工作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拟于近期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启动会。 六是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健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协调、处理。 七是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全州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临沧市法制办:8月20日向分管法制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情况,8月22日下午召集全办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将张宪伟主任的讲话稿印发各县(区)法制办,要求进行认真学习。主要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 计划今年10月召开全市法制工作会,请市直各部门分管法制的领导、县(区)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办主任参加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政府法制业务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分析本市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二是 争取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使市政府法制办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有所增加,各县(区)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到3人以上,乡(镇)政府法制部门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是 待省里出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考核办法和标准后,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建立考核制度。 四是 抓好会议要求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