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8.10.2014  20:47
 

省法制办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27日上午,省法制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方案。28日上午,省法制办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云南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要求省法制办全体干部职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定上来,统一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的认识上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用全会精神指导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中央全会。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蓝图,对法治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发出了动员令,在我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张宪伟要求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有新作为新成效,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以“三严三实”的标准,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对党忠诚,干净做事,敢于担当,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学武同志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旻同志和巡视员、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陈晓光同志参加了会议。

  传达学习会场

  传达学习会场

  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学武

  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  旻

  省法制办巡视员、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陈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