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发生一起煤焦油泄漏污染水体事件 曲靖市环保局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06.11.2014  18:22
 

2014年10月28日下午17时28分,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沾益县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石板井水库附近村民向沾益县环境保护局反映石板井水库部分水体变成红色,沾益县环境保护局及时安排监察、监测人员到现场查看,并排查了石板井水库周边企业,经过排查,初步确定为煤焦油及煤焦油废水经雨水冲刷进入石板井水库。市环境保护局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找到污染源为曲靖市青宇工贸有限公司,因企业负责人不在现场,据企业工人介绍,流入石板井水库的煤焦油为10月27日卸煤焦油时因工人操作不当,导致煤焦油泄漏(具体数量不清),在10月28日大雨时冲刷通过雨水沟及涵洞进入水库。经过现场目测,污水流入水库后水体呈红色,表面有黑色油类物质,公路边雨沟还有煤焦油,空气中有煤焦油味。市环境保护局及时对污水进入水库处、水库库尾、大坝进行了取样。石板井水库是沾益县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小(二)型水库,位于320国道小海子十组,水库功能为玉光社区农业生产用水,非生活用水,蓄水面积20余亩,总库容50万方。

针对上述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阳开府于21时召集紧急会议,邀请市公安局二分局参会,研究污染防控及紧急处置对策:一是采取应急处置,截断污染源,采取污染治理措施;二是迅速开展水质监测,掌握水质情况,同时在石板井水库下游肖金河汇入南盘江入口处、麒麟区龚家坝、洼中桥、陆良县西桥各设1个监测断面,主要监测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pH等指标,密切关注水质;三是立即对企业展开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违法向水体排污;四是根据水质情况建议市人民政府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五是及时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省环境保护厅报告相关信息。会后,参会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根据监测结果,水库污水入口挥发酚0.1694 mg/L,超标15.9倍;水库库尾0.0001mg/L,达标;水库大坝出水口0.1645mg/L,超标15.4倍。经监测分析,石板井水库入水口氨氮超标0.74倍,石板井水库污水入口挥发酚超标15.9倍、石油类超标0.4倍,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石板井水库大坝挥发酚超标15.4倍,其余监测指标均达标。水库下游肖金河收费站挥发酚超标2.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0.5倍,其余指标达标。南盘江珠街三孔桥断面、龚家坝断面、陆良县东门闸断面均达标。

目前,现场污染治理工作正在进行,曲靖市青宇商贸有限公司事故责任相关人员人已被公安部门控制,事件调查工作全面展开,水质监测工作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