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文全面推行河长制 从省到村年底都有河长
日前,《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要求全省河湖库渠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制。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分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省长担任。根据《云南日报》此前报道,4月21日至22日,省委书记陈豪以全省总河长和抚仙湖河长身份,带头履行河长制责任,率领调研组深入澄江、江川等地,调研“三湖”保护治理。
治水目标
2017年底
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体系
到2020年
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目标
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到73%以上
消除滇池草海、西坝河、鸣矣河、龙川江、螳螂川、以礼河等6个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
抚仙湖、泸沽湖保持Ⅰ类水质
洱海、程海、阳宗海水质保持稳中向好
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富营养化水平持续降低
杞麓湖、异龙湖逐步恢复传统水量
全面完成州(市)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行动措施
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
意见要求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及时发布有关监测结果并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
倒查机制如何通过水质和水量来建立,本报此前曾报道,昆明市已建立了以这两个数据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机制并试点实施,作为下游对上游区县的水环境保护治理“提醒”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省、州(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湖库渠监管网络。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河长制
省级河长
6大水系、牛栏江及9大高原湖泊设省级河长。
市级河长
《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确定的162条河流、22个湖泊和71座水库,《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考核的18个不达标水体,大型水库(含水电站)设立州(市)级河长。
其他级别河长
其他河湖库渠,纳入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河长管理。
谁来当河长
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分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省长担任。
各河湖库渠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分别由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党政及村级组织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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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河长名录公布
昨日上午,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举行滇池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会议下发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昆明市级河长名录。
总河长: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 程连元
副总河长:
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喜良
总督察:昆明市委副书记 刘智
副总督察: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拉玛·兴高
昆明市政协主席 熊瑞丽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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