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4月27日上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李江红、陈子艳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议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综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会议批准了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赵勇为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任命贺平为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任命杜红为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接受李小华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庆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赵毅、肖国光,派驻县人大县政协机关纪检组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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