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11月25日下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李江红、俸红健、陈子艳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自治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沧源自治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沧源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公室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沧源自治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沧源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决议,关于沧源自治县2021年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杨庆寿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杨正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孔显宽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正光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静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俸俊玲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繁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杨庆寿、杨正光、孔显宽、俸俊玲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晓蕾,县人民法院法院院长吕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邝印光,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人,2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实职干部,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