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01.09.2015  12:38

近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沧源生态县建设规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生态县建设规划》及县人大环资委作的关于《沧源生态县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意见,认为该《规划》符合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立足沧源生态建设现状,紧扣民生主题,着眼县域社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分析生态县建设的优劣势客观、内容全面、目标和任务明确,总体上符合环保部和云南省环保厅对生态县规划编制的要求,《规划》是可行的,决定批准该《规划》。

会议还建议县人民政府把落实《规划》与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快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使沧源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