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春旭率队深入沧源双江临翔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
8月19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春旭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临翔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云南金江水泥工业有限公司、沧源金腊有限公司、云南建投集团十三建筑公司(民航小区)项目施工现场、临双高速公路项目部千蚌隧洞施工现场、双江玉叶林化有限公司、双江农资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临清高速公路项目部王家寨隧道斜井施工现场、临沧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站、临沧市矿山救援中心,检查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和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
检查组与企业及相关县(区)、单位(部门)座谈,听取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三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
检查组指出,贯彻实施好安全生产法,是依法行政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和具体体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安全工作抓得好,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但仍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比如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依然较多等。
就做好下步工作,段春旭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二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法宣传普及,营造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要切实落实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切实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督导,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
四要狠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在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利用科技力量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配齐配强人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动员社会参与,实现志愿救援专业化,整合救援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忠平,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部分市四届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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