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沧源县森林公安局救助野生动物草鸮

29.01.2015  20:32

1月21日下午14时,沧源县森林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接到县中波台移交的一只形似“猴面鹰”的野生动物幼仔,民警立即对这只野生动物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被救助的野生鸟类为草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身上并无明显的外伤,由于是幼仔暂不适合野外放生。目前我局已将其移交至野生动物救护部门进行救助。

 

近年来,沧源县森林公安局立足本县实际情况通过电视、报刊和科普街活动到集贸市场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使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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