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通过国家级文明单位公示

04.02.2015  17:36

日前,从云南省公路局获悉,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储备保障中心已通过国家级文明单位公示。

据悉,该中心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积440亩,分为生产区、仓储区和生活办公区三大块,固定资产逾1亿元,主要担负着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沥青、成品油的采购、供应、保障、管理等工作。

中心经过40年的艰苦创业,沥青油料供应遍布全省,有铁路专用线3条,拥有可年周转沥青30万吨、轻质油30万吨的大型仓储设备设施,一次性热沥青储量达6万吨,成品油储量1万立方米,年沥青、成品油最大周转量可达30万吨,是西南、华南地区储量最大、综合能力最强的沥青储备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该中心加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云南储备中心”牌子,功能定位是应对辐射区内的地震、雨雪冰冻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桥梁坍塌导致公路阻断等突发事件,同时兼顾战时公路交通保障和公路交通应急培训的功能,目前正进行筹建。建成后,辐射范围除云南省外还包括贵州省的安顺和六盘水市,四川省的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地区。

十二五”以来,中心共计采购、发出沥青100余万吨,共计发出成品油100余万吨,有力支持了小修保养、国边防公路及局管重点项目和14条二级公路工程的沥青物资需求,还为新昆明机场高速,石锁、锁蒙、昆明绕城高速西南段,西三环闭合工程、六曼、祥姚、鸡足山旅游公路、应急抢险等公路工程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沥青供应,实现了有效保障供给。

5.12”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4座战备钢架桥平安运抵四川省平武县南坝镇,并参与架设4座钢架桥,打通通往灾区的生命线,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抗震救灾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该中心连续14年获云南省公路局“双文明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11-2012创先争优先进党委,连续五届获“交通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全国“安康杯”先进单位。保持昆明市“园林单位”和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10、2012年两届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0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2009年起连续两届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