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汽车尾气排放不合格不予出厂 淘汰“黑尾巴”公交

29.01.2016  10:25

    “去年,全省16个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97.3%,云南的环境质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2%。”省人大代表、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在参加昭通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分享了一组“云南蓝”的数字,并表示蓝天白云确实是云南的一张名片,我们一定要维护好这张名片。在今年省两会上,就如何保住“云南蓝”,代表委员建议,既要关注造成雾霾的PM2.5,也要做好城市降尘、汽车尾气排放监测等工作。

    据《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我省汽车保有量排名第11位,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均排在全国中等靠前水平,“云南蓝”面临的威胁也不小。

    从我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角度出发,张纪华表示,我省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将来主要抓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达标排放、建筑降尘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而从此项工作的整体性看,空气治理并非一家之责。“建筑降尘的主管部门是住建部门,而农业面源污染是农业部门。”张纪华解释,农业方面化肥、农药也有一定的挥发性,化学物质也会通过挥发进入空气形成一定的污染。

    “建筑降尘,要求覆盖、喷洒。”张纪华说,以昆明为例,在东风广场等多个点位设置了空气质量监控,有一定代表性,但不能完全覆盖整座城市的空气质量情况。就有代表提出“我省应建立实时监测体系,建筑工地应都能建立临时在线监测系统”。张纪华认为,下一步我省确实可在实时监测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让属地环保、住建部门实时掌握降尘情况,落实政府要求。

    声音

    汽车尾气排放不合格不予出厂

    省政协委员陈庆华将目光锁定在汽车尾气排放上,建议环保部门在今年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在云南销售的新车必须达到国IV标准(欧IV标准);在2017~2020年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在云南销售的新车应达到国V标准(欧V标准)。新车要严格出厂检验,尾气排放不合格产品不予出厂;用年检手段,淘汰不能通过改造排气装置而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老旧汽车和柴油车;采取政府补贴方式,进行在用汽油车和在用柴油车的旧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改造,使在用车更新达标(欧IV标准)改造,完成环保达标目标。

    “黑尾巴”公交应当立即淘汰

    省人大代表、昆明市艺术学校校长李琪提出,要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一方面政府要为市民提供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服务,鼓励大家低碳出行;另一方面还应重视昆明市公交车的尾气排放。以昆明为例,目前仍可见到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黑尾巴”公交车,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现在很多黄标车都在淘汰,‘黑尾巴’公交也应立即淘汰。”(春城晚报 记者李超 期俊军 杨茜)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