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档案馆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

25.07.2016  12:02
 


发布会现场

 

        6月8日,江苏省档案局召开纪念6·9“国际档案日”新闻发布会,省档案馆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反映江苏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新闻发言人赵深介绍,我们每个人都在形成成长的记忆,每个国家都在创造自己的历史,国家档案馆是守护社会共同记忆的精神家园。档案资源建设是档案馆事业发展的根本,社会是档案资源建设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自然灾害,大量历史档案资料遭到损毁,也有相当一部分散失于民间。为维护江苏记忆的完整与安全,防止档案资料损毁与流失,省档案馆依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江苏档案资料,希望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主动为国家存档,为未来留史,一起携手守护好我们的国家记忆。

        此次,江苏省档案馆征集地方档案资料的范围包括:一是征集名人档案史料。主要为历代江苏省籍(包括在省外或国外的江苏籍人士)或曾在江苏境内长期工作生活过非江苏籍的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各界著名人物。曾担任过副省级或中将以上党政军领导、院士、著名专家、作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企业家、世界级荣誉的体坛明星、全国英模劳模、著名华侨和外籍人士的生平事迹、照片、发言稿、演讲稿、手稿、日记、书信、作品、回忆录、传记、书画、录音录像等。二是征集社会散存档案史料。社会散存档案史料,是指本省辖区范围内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建国前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公务及私人文书,建国前及建国后反映江苏地方特色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出版物,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档案史料,具有代表性的名、特、优产品档案史料和民间、民营企业档案史料,其他散存在海外与江苏有关的珍贵档案史料。

        征集的档案资料原则上以原件为主,可采取捐赠、征购、寄存、复制等几种方式。捐赠者对其所赠档案、文献、资料享有永久性优先利用权。对于捐赠者,省档案馆视其所捐赠资料的数量及档案资料价值较高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个人收藏的珍贵档案资料经鉴定确有价值的,省档案馆将酌情征购。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出售,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向省档案馆申请免费寄存代管,依法保护其个人档案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

新华社、中新社、香港文汇报、人民网、新浪网、凤凰江苏网、中国档案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南时报等多30多家主流媒体与会并作专题报道。

 

        来源:  江苏省档案局 蔡红 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