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澜沧江开发开放经济带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
《规划》范围为澜沧江流域云南境内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临沧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7个州(市)34个县(市、区)。《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期为2015—2020年,展望到2030年。
二、发展定位
《规划》明确了要将经济带打造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合作的前沿带、绿色经济发展的试验带、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点带、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带。
三、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经济带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展望2030年,经济带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城乡一体化基本实现,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民族团结边疆繁荣更加巩固,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
四、空间布局
《规划》提出构建“一轴、两极、两区、三屏”空间布局,即:沿江发展主轴,大理—隆阳增长极、临翔—思茅—景洪增长极,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滇西北“三江并流”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和南部边境生态屏障。
五、主要任务
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明确了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面,明确了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任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明确了完善沿江城镇体系、提升城镇功能、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重点任务。共创开放合作新格局方面,明确了加强对内区域合作、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事业方面,明确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提高就业保障水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等社会事业的重点任务。共筑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明确了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治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的重点任务。
六、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跨州(市)协调机制等机制保障措施,提出了财税、投融资、土地、产业、生态保护补偿、人才等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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