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给病人注射过期药品 遭家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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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晚报记者从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19日,丽江市人民医院被病人投诉使用已过期半年多的注射药品。经丽江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到该医院住院病房现场查实,确认医院方违法使用过期注射药品,并决定立案调查。
查
这瓶注射药品的确过期半年了
19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丽江市人民医院陪护家里老人输液的和先生发现,注射液的塑料袋上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4.01.03,有效日期至2015.06”。和先生觉得很纳闷,现在都2016年1月19日了,怎么还在给病人注射去年6月就过期的注射液呢?于是他向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了此事。接诉后,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赶到了患者的病房,查看了输液袋的信息后,证实医院在当天为病人注射的这瓶药品属于过期药品。
“医院给老人使用的是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丽江市人民医院总共进购了150瓶,药品基本上都是发往医院住院部的药房,我们去调查了一下药房的药品后,没有发现其他过期药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该医院使用过期药品一事,将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医院肯定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情况会综合考虑医院使用过期药品的数量、价格等因素。
责
对丽江市各医疗机构用药排查
昨日下午,丽江市人民医院的和院长向晚报记者介绍了受到投诉后的情况。“今天一天,医院管理层也在开会分析和反思。”和院长介绍,医院出现使用过期注射液之后,经过反复核查,这是2014年12月进的一批药品,常规下3个月后就会退回药品原厂,但这瓶过期注射药品为何会被使用,医院还在调查,也以此为戒进行自查,以免再次出现失误。“医院的确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向病人及家属表示道歉。”和院长说。
丽江市人民医院使用过期注射液的情况发生后,丽江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并要求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用药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出现,并加强药品使用管理,落实监管使用责任。(春城晚报 记者王法)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