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18.03.2019  17:01

3月17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彭桂新、王红专、杨洪和常委会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杨维仁到会指导。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一名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刑事拘留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永德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学能作关于提请审议杨先强等十二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分别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杨先强永德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李兴文永德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周天祥永德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陈绍韶永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鲁见明永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武文军永德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罗新亮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红武永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兴文为永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杨先强为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梅玉松为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红武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局长;

  周天祥为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武文军为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陈绍韶为永德县商务局局长;

  尹玲琴为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鲁见明为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占宏为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雅筑为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罗新亮为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拥军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被任命人员李兴文、杨先强等12人进行宪法宣誓。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晓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万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忠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录入者:永德县人大 责任编辑:永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