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村民自治管好地方水源林
27.05.2015 10:55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本报讯(通讯员 常绍泉 杨国军) 怎样才能管好、用好地方水源林?永平县杉阳镇大树自然村通过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找到了解决这一“顽疾”的“良方”。
近年来,由于地方水源林无任何补偿资金,部分村民盗伐水源林的现象不断发生,导致水资源越来越少。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大树自然村通过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树自然村水源林管理实施办法》。首先,对村内水源林管理实行专人专管,管护费用每户每年出资30元,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交管护费的农户停止供水。其次,在水源林内禁止放牧、砍伐树木,对初次违反者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教育后再违反者,采取砍树1棵处罚500元、放牧1次处罚100元,处罚资金用于水源林植被恢复费用。再次,变多点取水为集中供水,采用统一建池,集中管网供水,统一安装水表。每户每天用水量在4立方米以内的,按照每立方米1元的标准收费;超出4立方米的,按照每立方米2元的标准收费,从而有效地控制了水资源浪费现象,确保了自然村的人畜饮水。最后,通过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水源林保护区大力种植涵养水分能力强的树种,增加林地蓄水保水功能。
大树自然村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方式,不仅合理利用了水资源,保护了水源林,还培养了群众的主体意识。现在,永平县许多自然村的群众都尝到了村民自治的“甜头”,村内的低保评定、公共设施管理等许多公益事业,都由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来决策实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三委”的工作负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使村民自治焕发出勃勃生机。
本文来源: 云南省农业厅
27.05.201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