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永定街道统计站规范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市统计局考核组验收

20.02.2015  21:01

  富民县永定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市局考核验收。2014年10月29日,市统计局张蕾副局长、法规处禄少华处长一行4人到富民县永定街道统计站考核验收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考核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工作询问等方式对永定街道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对永定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永定统计站工作规范、严谨、真正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亮点明显、借鉴突出,代表了乡镇街道统计站的水平。

  主要做法: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富政办通〔2014〕9号)精神,按照《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昆统办〔2014〕129号)的要求,富民县不断夯实镇(街道)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一是永定街道统计站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网络、有台账。

  二是做到“六规范”即:规范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规范统计数据、规范统计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服务理念、规范统计业务指导。

  三是创新工作亮点,将全街道村(居)委会纳入规范化考核管理,发放300元/人·月的工作补贴,壮大了基层统计队伍,规范了基层统计工作。

  四是加强基层业务培训和指导,永定街道村(居)委会统计员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19人,占到70.4%,掌握一定计算机操作的16人,占到59.3%。

  五是加强政策引领,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水稻、玉米实割实测现场培训,增强了村级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取得的成果。永定街道统计站在乡镇统计规范化考核试点中取得了思想认识成果、工作实践成果和工作创新成果,树立了标杆,创造了典型,为我们在下一步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推广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