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永宏带队进行“两条例”工作执法检查

29.09.2017  09:34

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级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安宁市检察院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听取了安宁市和昆明市政府以及安宁市和昆明市两级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两《条例》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视察组建议: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要求上来,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二是方式方法要创新。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平台和手段,实现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三是工作责任要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普法责任落实。四是经费保障要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必要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昆明日报 记者詹书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