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教育局原副局长收建筑老板122万 被开除党籍

09.07.2016  22:46

  7月6日,永善县纪委通报:近日,永善县对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进行了查处。其中,永善县教育局原副局长胡振华多次收了9个建筑老板共计122万元。

   永善县教育局原副局长

   胡振华被开除党籍

  经查,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胡振华在任永善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教育系统修建学校教学校、学校食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造装修、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骆某、朱某某、黄某某等9位建筑老板现金共计122万元;在审签拨付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教师工作调动等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3万元。

  胡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及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码口镇利其村党总支书记

   顾文平被开除党籍

  2008年至2015年,顾文平任永善县码口镇利其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侵吞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共计42284.18元;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收受群众好处费共计41100元;代领部分村总支委员补贴共计4122元和群众建房补助资金2000元用于自己生活支出;虚列自然村干部套取村组干部补贴,用于村民小组长年终考核奖、办公消费及其他支出,至去年12月仍有3024元补贴在顾文平个人账户上。另查实顾文平在工作中获其他违纪所得4000元。顾文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及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码口镇利其村委会副主任

   田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经查, 2009年2月至2013年10月期间,永善县码口镇利其村委会副主任田浪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公务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侵吞计生保证金、农村低保补助资金、一事一议项目款共计14200元;在为群众办理落户过程中,收受好处费现金共计4000元;长期持有所收取的2014年群众无证生育违约金1200元,未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另查实田浪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收受群众烟酒情况。田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码口镇4名社区干部

   被开除党籍

  经查,2010年至2014年期间,永善县码口镇码口社区党委书记薛仙、社区党委副书记邓云高、社区主任陈发金、社区副主任陈正华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公务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截留私分用于补偿江吊公路、大码公路占地群众的低保款、春节慰问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价格补贴和码口村工作经费、办公经费、项目款、计生违约金等共计55万余元,其中薛仙个人分得150797.05元,陈正华个人分得190544.05元,陈发金个人分得115949.05元,邓云高个人分得97949.05元。薛仙、邓云高、陈发金、陈正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及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都市时报记者 庞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