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 昆明第一怒江最低

17.09.2015  09:49

    2014年度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有了结果。云南省水利厅16日在昆明通报该省16个州市综合考核评分结果,昆明市达到优秀等级,综合评分最低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达到合格等级。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计划以此解决中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2月,随着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该制度的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随即,云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委、农业厅环保厅等11个部门及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自2015年初开始,考核组对云南16个州市进行了首次考核,形成年度考核工作报告。

    考核分两大内容,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这“三条红线”、四项指标目标值的考核,二是对各个省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措施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的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其中昆明市综合考核评分第一名,达到优秀等级。楚雄州、丽江市、临沧市、文山州、曲靖市、保山市等14个州市达到良好等级,怒江州达到合格等级。

    考核结果表明,云南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制度建设和最严格管理得到加强。但云南省水利厅厅长陈坚坦言,虽然云南省水资源丰富,总量为2210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三位。但开发利用程度低,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7%(不含水电开发形成的库容),不到全国的三分之一。同时,水土流失严重、水环境治理难、用水粗放等问题依然存在。

    陈坚表示,云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习总书记指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对照“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和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内容,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为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