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省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开展专项现场监督检查
2017年1月3日至7日,水利部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一行7人由水利部珠江委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 黄建强书记带队,对我省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检查组先后重点抽查了玉溪市新平县 ,红河州建水县、弥勒市,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德宏州瑞丽市,现场检查了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云南建水锰矿有限公司、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排污口、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力量生物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瑞丽市污水处理厂等5个重点取用水户和5个入河排污口,并与有关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查询了省、州(市)、县(市)和抽查单位有关资料。
1月7日上午,结合我省之前上报的水利部随机抽查20个取水户、20个入河排污口核查资料和此次现场抽查检查情况,黄建强代表检查组反馈了意见,认为,2016年,云南省着力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加强了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推进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 。一是取水许可管理取得新成效。构建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体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把关水资源论证审查、逐步完善取水许可审批、取水许可延续程序。二是初步建立取水许可台账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全省三级管理、证账相符、信息全面、便于监控的取水许可台账体系建设。三是加强规范了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管理;四是加强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按时足额收缴水资源费,对超计划取水严格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2016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突破20亿元。四是加强了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重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了水资源红黄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和全省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监控名录,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清理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覆盖率逐年提高。同时,检查组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省水利厅陈坚厅长、王仕宗副厅长参加了反馈会议。陈坚厅长最后作了讲话安排,对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一直以来对云南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根据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落实整改,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按照水利部和珠江水利委员会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把云南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推进。
省水利厅副厅长王仕宗参加了现场抽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