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厅长刘刚到楚雄州调研指导水务改革发展工作
2017年10月18日至19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刚率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及安监处负责同志到楚雄州大姚县调研指导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邓斯云、州水务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刘刚一行调研了大姚县重点水利建设、安全生产、2017年水务改革发展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2018年目标任务谋划情况、桂花中型水库前期工作推进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10月19日上午在大姚县政务中心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座谈会听取了州水务局局长李富才对全州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水务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州政府、州水务局、大姚县以及设计方对大姚县桂花中型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刘刚作了讲话;州人民政府邓斯云副州长、中共大姚县委书记陆积峰作了表态发言。
座谈会上,刘刚对楚雄州及大姚县的水务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水务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全州水务干部敢于担当,各项工作落实有力,体现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劲头。至目前,楚雄州完成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8.7亿元,居全省第五位,大姚县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22亿元,占下达任务的95%,全面推行河长制、水利安全生产等水务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座谈会上,刘刚厅长还表示省水利厅将全力支持大姚县桂花中型水库工程项目在年内开工建设。
在讲话中,刘刚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把水利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结合大姚的实际,水利在大姚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水利建设又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需要较大投资的工作。州、县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下定决心,克服困难,真抓实干。
会上,刘刚就水务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水利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支撑,就没有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关键是领导要重视,谋划在前,要投入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二是要抓好水利融资工作。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面临的困难,要高位推动,搭建融资平台,创新举措,争取财政为主导,上下左右形成合力,州、县要积极通过改革,以创新融资方式解决当前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要抓投资。要通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改革融资方式,发动群众参与等途径来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四是要抓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云南要走在全国的前列。2017年的重点任务是建立完善各级河长体系,各级领导要率先履行河长职责,要以落实河长办编制和经费为抓手,以各级编办下达的文件为依据,真正解决河长办机构和人员问题,要抓紧出台县级河长制六项配套工作制度,要抓紧建立每条河湖库的治理标准,要有制定技术指标,切实做到“一河一策”,既抓当前又谋划长远,先解决河道垃圾,水质改善等简单的问题,又有长远规划目标,持续用力。五是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拓展思路,创新举措,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州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中共大姚县委书记陆绩峰、县长刘文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政协主席沈克敏、常务副县长汪光献以及县水务局班子成员、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