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三个梦”,砚山县实现了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说起民族团结创建,砚山县还真是下了大功夫,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近年来,砚山县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三大工程”,民族地区精神面貌和民族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全县民族经济快速发展、民族文化不断繁荣、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实现民族地区群众“致富梦”
坚持把全面建成小康作为化解民族地区各种社会矛盾问题的总钥匙,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面推进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调优调精三七、辣椒、蔬菜、烤烟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布局,通过科技带园区、园区带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走出了“科技农业、规模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休闲农业”五条发展路子,累计建成示范乡(镇)1个、民族经济发展示范村100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4户,发展农民合作社704家(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24个、州级示范社30个),认定民族企业25家。
同时,建立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形成了务实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和全员动员机制,积极探索出沪滇扶贫协作的“中康模式”、企户联动的“鑫珵模式”、市场直销的“松南模式”等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建立了行业部门帮扶、“部门+企业+合作社+农户”帮扶、“高校+企业+合作社+农户”帮扶等模式,认定脱贫致富带头人116人(少数民族占77.59%),建成扶贫车间42个,砚山“扶贫车间”走活易地搬迁“一盘棋”经验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肯定。2019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砚山县正式退出贫困序列,成为文山州首批脱贫摘帽县之一。目前,全县贫困人口全部“清零”,切实做到“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实现民族地区文化“繁荣梦”
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围绕“教育筑基、文化引领,促进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思路,创新开展以“共同的节日共同的梦”为主题的少数民族系列节日活动、以“一家人的盛会”为主题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群众性“六大”民族品牌活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壮族“三月三”、苗族花山节、彝族火把节、回族开斋节等传统节日活动和有奖征文摄影比赛、“双语”民族政策宣传活动,构建民族文化交流平台,党政干部带头参与民族节日活动、走访慰问少数民族群众成为常态。
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交一个少数民族朋友、上一堂民族知识课、讲一个少数民族故事、帮助一名少数民族贫困生、邀请一个民族朋友跟自己过节、会跳一个少数民族舞蹈”六个一活动,民族团结教育与基础教育有效融合成为“砚山特色”。
出台《砚山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建成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和民族团结文化旅游园区、文化传承示范村等一批项目,成功推出土陶、弦子、玛瑙、刺绣四张文化名片并逐步形成产业,砚山县云南砚尊玛瑙文化有限公司等3家文化企业被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省民族民间工艺品龙头企业、知名品牌荣誉称号,砚山县维摩乡白沙坡村、干河乡沙松冲村获得“云南省十大刺绣名村”荣誉称号。
实现民族地区关系“和谐梦”
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全县乡(镇)民族工作站、107个村(社区)民族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形成民族关系监测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民族团结宣传和民族工作舆情及城市民族关系监测评估等工作联系网络。
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节日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六用”民族工作法得到巩固提升,创新推出了“团结路中华行”为主题的领导干部挂钩结对帮扶和“4666+N”(手拉手·兄弟情、心连心·鱼水情、肩并肩·战友情、根连根·骨肉情)“四项”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六进+N”创建活动等主要经验和做法。全县创建州级示范单位146家,县级示范单位251家,民族团结示范户1200户,为持久深入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同时,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大胆选拔、认真培养、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县副科级(实职)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01人,占干部总数的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