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

20.04.2015  09:47

 

本报讯(通讯员 高文) 近年来,剑川县结合县情,在综合扶贫开发、民族文化旅游、民族人才培养、民族关系和谐四个方面作出示范,在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两个方面实现新跨越,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发展局面。

开展综合扶贫开发示范工作。该县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2013年至2014年共争取省、州民族专项资金1253.8万元。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示范村、特色旅游村寨、样板村和强帮扶村等项目与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扶贫重点村等项目结合,有力推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基本队伍建设。抓实山区特困散居少数民族发展工作,规划在2015年至2017年扶持93个彝族、傈僳族村落,涉及2164户8152人,规划总投资26677.37万元,并率先在甸南镇启动了华丛山片区帮扶工作。

开展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工作。在沙溪镇寺登村和弥沙乡弥井特色旅游村寨、金华镇梅园和甸南镇狮河示范村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加强对白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和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精品项目,在沙溪石龙村和金华镇西门社区分别建立了白曲传习所和白族文化传习所,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白族阿吒力文化数字化展示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示范工程。一是实行照顾政策,确保了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有1名、每个世居少数民族至少有2名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习。二是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有192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82名。近年来,全县事业单位共招聘特少民族专业技术人员40名。三是在世居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适当恢复校点。2014年在甸南华丛山彝族地区恢复2个校点。四是积极支持开展双语教学工作。2015年起将双语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了甸南西中、沙溪石龙2个教学点工作的开展。

开展民族关系和谐示范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确定了每年农历七月为民族团结宣传月,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了象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金华镇梅园、甸南镇狮河、沙溪镇四联、马登镇东华、老君山镇新和、弥沙乡弥井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