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提升大理州各族群众幸福感

20.01.2015  16:04

      本报讯(记者 朱蕾) “郑家庄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村落。起初居民以汉族和白族为主,自1959年起因婚迁等原因逐步增加了藏、傣、纳西、傈僳、彝5个民族和一位摩梭人,现在已发展为125户525人的村庄,形成了‘七个民族一家亲’的大家庭,各族村民亲如兄弟。”日前,记者在洱源县三营镇共和村委会郑家庄采访时,村民小组长王庆荣对记者说。

      郑家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不仅成为我州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的典范,更是我州大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一个缩影。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州委、州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4年9月30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大理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单位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12年12月5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州率先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的意见》,12月7日全面启动大理州示范区建设。2013年10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现场会在大理召开。2014年4月,大理州首家召开示范区建设推进会。

      州委、州政府把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示范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和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县市、各级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与考核内容,形成了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协调机制;以财政为主,各部门配合的资金整合机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的示范区建设项目规划机制;以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的督促检查、验收考核落实机制;以民委和宣传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宣传机制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了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态势。

      根据示范区建设意见,我州既紧盯目标,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产业、强化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弘扬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七项重点工作,又统筹协调,全面建设示范项目。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各级投入资金23.8亿元,重点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三农项目资金达13.87亿元,打牢农业发展的基础;投入资金16亿元,集中打造特色产业;投入资金28亿元,重点发展社会民生事业。同时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州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达到了52.18%;积极支持州级5个民族学会以及其他38个各级民族学会开展学术、节庆和联谊等活动,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

      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我州努力打造提升样板村和帮扶结合部自然村,先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100个,受益群众2.3万余户、近18万人,惠及13个世居民族。大理龙龛、龙下登,洱源郑家庄、永平古富和宾川大椿树等示范村已成为全州新农村建设、民族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