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举办

01.06.2016  04:29

24日至25日,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在昆明举办。

今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培训班旨在通过解读、学习、交流,促使全省民政系统干部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慈善法》,推进我省慈善事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培训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学员通过学习培训,迅速掀起学习《慈善法》的热潮,加强民政部门内部培训和对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培训;着力落实改革措施,推动《慈善法》规定的促进措施落地;指导和督促慈善组织规范行为,加强慈善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元高效的慈善监管体系。同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执法力量,为《慈善法》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培训为期两天,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政策法规司的领导为学员作了培训辅导。

省民政厅、省级有关单位领导及各州市民政局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