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民政局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

07.10.2014  18:2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救助工作长效机制,昌宁县民政局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加强救助管理体系。

  一是认真展开调查,落实乞讨人员情况。组织定期排查,实施专项治理,定期组织排查,对已流入县内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集中救助和街头主动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收救”的工作力度和救助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政策,强化救助管理工作。一方面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救助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工作人员救助一例登记一例,及时完善档案,做好资金支出明细,定期汇报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抓好联合整治,加大救助覆盖率。加大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确保工作成效显著。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卫生、司法、教育、乡镇政府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效。(张丽芹、李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