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民政局切实加强民政事业费核销工作

03.05.2016  11:46

  按照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要求,宾川县民政局切实加强民政事业费的核销工作,始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局内业务股室分工,各项民政资金乡镇发放使用后先由相应业务股室进行初审(比如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资金由优抚安置股负责、救灾资金由救灾救济股负责、社会救助资金由社会救助股负责、农村原大队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由基层建设股负责、老年人生活补贴由老龄办公室负责等),再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审批签字,最后报送县民政局规划财务股核销备案,增加了一个个民政资金监督使用关口,从严管理和使用各项民政资金,随时了解掌握和跟踪督查各项民政资金的来源去向、发放使用情况等,真正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白,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此举既保证了民政事业费效益的充分发挥,又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宾川县民政局 张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