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25.03.2016 21:5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们倡议,要培育和践行“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
一、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和摆放祭品;鼓励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合理安排祭扫路线和时间,提倡绿色出行、错峰出行,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确保祭扫活动文明、低碳、安全、有序。
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支持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鼓励已故家庭成员合葬,采用骨灰撒散、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方式。鼓励以树代碑、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和支持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
三、倡导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坚持节俭治丧,简化殡仪程序,不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在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游丧,不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祭品、燃放鞭炮,不在规模上讲排场,不在花费上比阔气,做到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四、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殡葬、祭祀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祭祀行为,认真践行现代殡葬理念,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规范办理祭祀、殡仪、安葬活动,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加优美;自觉践行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5.03.20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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