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人党总支〔2014〕7号
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各支部: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报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8月1日
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群教办关于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安排,为认真组织召开好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安排
根据市委群教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临人办〔2014〕10号)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定于2014年8月7日。
二、方法步骤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严格按以下5个“规定动作”进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重点是搞好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安排上来,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常委会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按照《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学习。科级以下党员参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学习。(时间:贯穿群教活动始终;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和一、二支部)
(二)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
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及与党员之间要相互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时间: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和一、二支部)。
(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
根据谈心谈话、个人自查的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和一、二支部(老干支部不要求撰写)为单位分别撰写党组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列出问题清单。
根据市委群教办关于“凡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党员干部,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所有党员都要撰写”的要求,常委会机关每位党员同志(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群教”活动已撰写过对照检查材料和问题清单,不用再撰写)都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反思和剖析,研究思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列问题清单)。
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格式不作详细规定。
总支和支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市委第十一督导组审定。其他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所在支部的书记负责审核。(时间:2014年7月29日至8月5日前,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和一、二支部)。
(四)总支、支委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总支、支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4年8月5日前)。
(五)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014年8月7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首先由支部书记通报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
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进行评议,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档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组织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民主测评,但要测评其他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次。(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和一、二支部)。
三、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兼顾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抓好学习提高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党员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加强个人党性修养、锻炼的一个良好机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实施。机关全体在职党员要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为一体,与依法履职、服务中心结合起来,切实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不走过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积极行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常委会机关每位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灵活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在学习教育、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履行好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成果运用
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要将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四)制定整改措施
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要围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坚持“准、狠、韧”,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抄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第十一督导组。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各委室。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印发
校对:张子平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