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情暖人心,为民解困勇于担当
——施甸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纪实
◎尹志鹏
施甸是滇西地区典型的山区农业县,2014年全县共有民政服务对象552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2%,占全县贫困人口的40.6%。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县民政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履行 “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救助工作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实践基础。4月16日,在何元乡石头寨村和王家庄村开展进村入户的过程中,县民政局领导了解到石头寨二组和王家庄村攀枝花二组有两户家庭纳入低保保障后生活依然特别困难,随即前往两户困难群众家中进行了走访。当看到群众所住的简易房已达到了危房标准时,在场的每一位民政干部都倍感肩上责任重大,决定对全县民政服务对象进行近两个月摸底调查,主动与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村干部和部分群众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民政服务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初步拟定解决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的方案,加快民政服务对象的危房改造,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提高民政干部亲和力的同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修正工作举措,分阶段、分批次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已下拨农村临时救助资金94.7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全县51户民政服务对象的住房难问题。
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思想基础。“我什么文化也没有,就靠你们做主了。”5月6日,在老麦乡清河村平山头村民小组,一位村民含着眼泪对来访的民政工作人员说。原来,她的丈夫和女儿早年就去世了,只剩下她(患有心脏病)和大学毕业后精神分裂的儿子相依为命,一边从事农业生产,一边还要照顾患病的儿子,生活过得很艰辛。深入了解情况后,县民政局会同老麦乡民政办工作人员一起在简陋的农家小院里坐下来想办法,并积极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决定由老麦乡民政办将其患精神病的儿子送往保山象山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费用由县民政局承担,同时根据民政政策争取给予更多帮助,让她可以“腾出手来”抓农业生产。通过座谈发现,由于地处山区、信息闭塞,加之文化水平有限等原因,电视新闻、手机报等现代传播媒介的宣传效果不佳,民政政策在困难群众中的知晓率还不高。针对这一问题,县民政局以社会救助宣传月为契机,联合甸阳镇民政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前对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集中宣传,并先后印发了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材料5000余份,督促指导乡镇采取面对面讲解等“土办法”自行开展宣传,让群众通过掌握政策来增强发展的信心和能力。
规范社会救助和管理体制运行,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制度保障。7-9月份,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县民政局牵头对城乡低保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重复保、错保、漏保”等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展开了集中整治,主动发现急难事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已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城市低保对象6284户7937人、农村低保对象11937户30273人展开逐户核查,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城市低保对象518户607人、农村低保对象1856户5102人全部清理出保障范围,并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为契机,着力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让社会救助政策真正为更多困难群众“做主”。
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刚性约束。按照《施甸县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立行立改事项进行电视公示的公告》要求,县民政局及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13个乡镇“低保、五保等帮扶对象落实不到位,救助资金发放迟缓”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一是听取了各乡镇的政策执行情况汇报,查看了会议记录、张榜公布资料、照片、申请书、审核审批表、发放花名册、财务资料、救助对象档案信息等痕迹材料;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至3个村,每个款项资金随机抽取三户受助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累计抽查了25个行政村的120个村民小组,抽查受助对象276户、资金28.22万元,未发现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一折多户的现象。
通过多方努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任重道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今后,施甸将继续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主动“到人民群众中去当雪松”,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打造人民满意民政。
(作者单位:施甸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