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居民用电超基数有优惠 每户每月超过80度部分每度优惠0.05元

14.08.2015  09:34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2015年8月至11月,我省“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80度的部分,每度将优惠0.05元,云南电网公司原抄表周期不变。

据介绍,随着我省电力产业的快速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全力推进经济稳增长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民生,对居民用电实施超基数用电优惠。优惠以云南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80度为基数电量,超过部分为超基数电量。居民用电基数内电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第1档电量电价,即每度0.45元执行;超基数电量电价按每度0.40元执行,超基数电量上网电价由云南电网公司参照工业企业电力市场化消纳富余电量办法,按照每度0.18元向发电企业挂牌收购。

目前,优惠实施范围为云南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