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明年起全面实施
11.12.2015 09:40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10日,云南省民政厅厅长段丽元做客金色热线时表示,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全国层面首次建立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将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成为保基本、兜底线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
针对残疾人听众提出的“福康工程”项目情况,段丽元介绍,民政部于2010年启动实施部级“福康工程”项目,为西部省份社会福利机构及特殊、困难群体配置示范性康复辅具,并开展肢体畸形手术矫治康复。项目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为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员及其他民政服务对象中的残障者、为社会作出贡献而无力解决辅具问题的残障者、在校残障学生等群体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二是为社会福利机构免费配置室内外移动辅具、残障者专用生活起居床、助浴类设施等示范性康复辅具,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的无障碍化水平;三是对特困供养人员或其他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肢体残障者进行手术矫治,并结合康复辅具开展康复治疗。这项工程由国家扶济中心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省(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实施。(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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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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