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09号
武定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资源土告字[2014]09号
受武定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元/m 2 ) | 增价幅度(元/ m 2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A-D201309 | 武定县县城西北片区 | 3472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化率≥25%,建筑高度≤80m。 | 2200 | 10 | 611 |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开发建筑面积比重不少于70%。 |
二、报名及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20日下午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24日下午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述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单宗地块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挂牌人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 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凡是在武定注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或法人,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该宗地与狮山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罗婺大商汇(逸景华都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项目规划相统一,并且必须与HB201309-1、HB201309-2号宗地同步规划,同步开发,建筑风貌相一致。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1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武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3200010056216012。
4、参加竞买者请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5、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竞得人必须交清土地出让金。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定县狮山镇文化路7号)
咨询电话:0878-8715987(李先生)
0878-8837299(鲁先生)
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21日
来源:武定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