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24.10.2014  13:09

  武定县采取严把关、抓监管、重维权、强宣传等措施,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为规范旅游经营者主体资格,武定县严格审批程序,把好旅游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旅游经营单位一律不予审批。对景区经营者实行动态监管,加大对景区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取缔力度。对情节轻微的无照经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照,对营业执照、前置许可即将到期的,督促及时办理变更。为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景区市场的监管力度,以景区内宾馆、饭店、超市为重点,以旅游特色商品、食品等为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劣质或不合格食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强化旅游行业的合同意识。严格审查旅游广告的内容,严厉打击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启动应急预案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进一步健全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投诉举报畅通无阻。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悬挂标语横幅等,大力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和倡导“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的理念,引导旅游行业经营业户强化诚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
  近期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拉网检查等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旅游市场超市、旅游品摊点、店铺80余家,净化了旅游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