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宗华局长在局中心组第2次集中学习时的发言
梁宗华局长在局中心组第2次集中学习时的发言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4月29日)
梁宗华
我们之所以要将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作为这次局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中央和省委已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全国上下、全省上下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我们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实现依法行政。可以预期,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未来的工作中的分量、比重将会进一步突显出来。我们对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必须要为承担起这样的历史责任在思想认识、干部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早做谋划、早做安排、早做准备。因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是一个管全面、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问题。从一般情况看,我们平时在法律学习上投入的时间精力还不够多,学习的系统性、深度、针对性还不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观念还需要提高,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
一、依法治省对云南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云南作为一个欠发达省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紧迫。因为,法治建设的水平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一般来说是相协调、相一致的。我们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也可以这么说,没有健全的法治体系和较好的司法环境,我们就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一个欠发达地区在发展上,缺乏的往往不仅是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很重要的一方面,是缺乏尊法的意识、学法的氛围、守法的习惯、用法的自觉和司法的权威。
所以,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依法治省,是抓住了要害,抓住了关键。作为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我们要配合好省委、省政府的这个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并积极营造浓厚依法治省的舆论氛围,为省委省政府的大局搞好服务。
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会为我们的事业进一步的赢得民心、让老百姓看到希望
执法公正、执法严明,是一个地方发展的硬约束、软实力,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保证。情况经常是这样,看一个地方未来有什么样的前景,到学校去;看一个地方老百姓健康状况如何,到医院去;看一个地方有没有公平正义,到法院去。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水平,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往往和法制的水平成正比。任何社会都有矛盾,而法律是化解矛盾、消除不公,减少社会运行、发展损耗成本的最有力的工具和最后的希望。今天,我们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冲突频繁发生。跟过去相比较,社会对法治清明有更多的期盼,群众对公正司法有更强的呼声。在社会各法律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困惑、纠结之中,人们往往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法律。法律给人们带来的公平正义,会大量减少社会进步的成本,会让我们党和政府更加广泛的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进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得民心者得天下就是这个道理。
三、抓住关键少数是实现依法治省的关键
领导干部掌握着公权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少数,其境界、操守和执政行为的正面或负面影响会因其所处的位置而呈现出一种放大的状态,这是在实施依法治省战略中,对领导干部要提出更高、更严要求的原因所在。
对于一个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带头守法、公正执法、言出法随,应该成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应该成为一个领导干部的品行追求。如果领导干部目无法纪,纪律只是在会上讲讲,都是约束别人的,自己可以不受约束,那么,我们肯定谈不上建成了法制社会、法制文明、法律秩序。
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省的题中之义
对各项法津、法规要广为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这样的法律才有力量、有权威,这样的社会才会有秩序、有和谐、有活力。法律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大众的,法治精神中的平等、公正是其基本要求、核心要义,绝不因身份、级别、财富上的不同而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现在,人民群众的不满意,很多都与此相关,就是因为有特权存在,有权力干扰。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企业、政府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因而,将来这几个社会主体之间有法律官司就不足为怪了,反而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
讲法治,就不能讲特权、讲潜规则、讲下不为例,这是法律的刚性。法律保护弱者,保护权益受侵害的主体,这是法律的柔情。法治讲平等,也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为民精神、大爱情怀。所以,坚定不移的按照中央、省委的战略部署抓下去,国家有希望,云南有希望。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
在全国“两会”之前,网络上、微信中曾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党大还是法大”的文章。有的言论甚是刁钻,有的文章洋洋洒洒,很多观点是混淆视听、误导民众,特别是青少年。其实,在这些人的心目中,西方的标准、制度就是普世价值。他们抹黑中国,在西方人面前自我矮化、自贬自损,对中国已取得巨大成就视而不见或一概否定,用心非常险恶。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法制道路。我理解党领导依法治国,就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根本利益通过立法变成国家的意志。党委和政府不是法庭。但法规的制订、司法的统筹、执法的协调、公正执法的监督等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党的领导。西方当然不理解。为什么非要它理解?党中央对此非常清醒,非常坚定,任尔东西南北风。所以,尽管任重道远,但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进行中国特色的法治探索。对此,我们要充满信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人:宋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