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1月23日至29日召开
1月18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政协主席罗正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江,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白成亮,副主席马开贤、曾华、罗黎辉、黄毅、倪慧芳、丁绍祥、王承才、喻顶成、杨嘉武,秘书长刘建华出席会议。
上午的会议,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10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副省长高峰通报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常委会还听取了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草案)的说明。
下午的会议,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10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至29日在昆明召开,会期7天;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提交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提交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主席会议主持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名单;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机构设置和职责(草案);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表彰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
罗正富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常委会的顺利召开,为1月23日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大家进一步学懂弄通中共十九大精神,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做实省政协工作,在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团结联谊、凝心聚力上有新气象、新作为;要立足政协,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接力奋斗,谱写省政协更加辉煌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