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举行2018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
省法制办举行2018年第3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
2018年3月20日下午,省法制办举行2018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本次研讨的主题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由省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主持,全办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办党组成员、主任助理张生同志为全办干部职工作了题为《宪法的修订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辅导报告,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钧,研究中心主任秦少军、副调研员赵汉政三位同志分别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个人交流发言;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英明决策,反映了时代的需要、人民的意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须全面领会和深刻把握修正案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等重要内容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依法行政,最终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早日实现。
会议要求,全办干部职工要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云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站位,持续发力,把学习引向深入。要坚决拥护宪法修改,坚决捍卫宪法权威,坚决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要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此次学习立足本办实际,采取措施有力,氛围好、措施实、效果佳,与会同志通过授课辅导、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的方式,无论是办党组层面,还是干部职工层面,思想受到了教育、灵魂受到了触动、认识得到了提高。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要立足岗位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专题学习研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