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28.12.2017 03:18
本文来源: 云南网
楚雄紫溪彝村 蔡飞 摄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12月27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了解到,26日,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决定中称,楚雄州的生动实践,为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宝贵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楚雄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楚雄紫溪彝村 蔡飞 摄
决定中称,2013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落实“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承诺,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综合施策、共创共建,以精准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攻坚战”为支撑,推动自治州科学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发展成果共享,实施八大民生工程;依托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推进滇中民族文化新高地建设,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巩固拓展创建主阵地,创新创造载体形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保障民族团结,使楚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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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7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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