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支队出台“防消联勤”工作规定
近年来,楚雄支队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了“防消联勤”复合型勤务模式,经过探索和实践,制定出台《“防消联勤”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防消联勤”工作机制。
明确定义内容。《规定》明确,“防消联勤”是防火干部与战训干部就防火与战训业务中联系紧密、互相交织的业务工作开展协作和联动的一种工作模式。执勤中队在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和辖区“六熟悉”的同时,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等业务工作时,为执勤中队做好辖区情况熟悉、重点单位演练和灭火预案制作等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整合警力确保信息互通。《规定》要求,执勤中队在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和辖区“六熟悉”时,应当对单位是否有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的情况;单位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单位固定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消控设备、消防水泵等)是否完整好用;单位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疏散演练方案;单位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员值班;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单位是否存在边经营边施工现象几种情况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填写《执勤中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提交消防监督干部。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者区域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给执勤中队。每年二月前完成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及时通报执勤中队。灭火救援中,大队防火监督干部要指导执勤中队充分运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为建筑结构评估提供技术咨询。
防消结合提高灭火效率。《规定》要求,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在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同时,应当每半年对执勤中队实地开展一次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使用和操作培训。在开展建筑工程验收时,要通知执勤中队人员参与验收,协助完成向固定消防设施供水测试、消防车辆实地行驶及举高车实地操作测试,协调验收单位向执勤中队提供制作灭火救援预案所需图纸和相关资料等事宜。通过“防”“消”有机结合,让防灭火人员经常性参与工程项目验收,让执勤中队实地开展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使用和操作培训,有利于消防战士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单位的基础信息,使训练更贴近实战,灭火救援更具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