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环保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29.10.2014  13:27

 

2014年来,楚雄市认真落实省、州环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环保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污染减排任务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包括开发区在内的21家责任单位签订了减排责任书下达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实施省州下达的7个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目前已完成5个,其余2个管理减排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对因历史原因生活污水直排龙川江及青龙河的53个口进行全面截污改造,新建污水管网7.7公里、正在建设13.6公里,提高了污水处理率;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我市3家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都达到100%。

环评服务发展水平提升。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97件、环保竣工验收15家,签审下级环保部门意见58件、出具环评标准确认函17 份、受理业务咨询160余起。特别是全力做好州100项重大工业项目和“3个30”督查项目中涉及我市项目、市重点督查“7个20”项目环评服务工作,州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完成审批手续20 个、验收3个,督查项目完成审批手续15个;市“7个20”项目中完成审批28 个、编制环评材料8个。

环境执法监管得到强化。以国控重点污染源、医药化工行业、尾矿库等为重点,出动监察人员270多人次,按时完成各项环境现场监察任务,对8家存在问题企业开展了限期整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在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专项督查中受到充分肯定;建立了辐射安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市人民政府与全市4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收贮废弃放射源2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办理污染投诉130件;依法征收解缴排污费156.8万元。

污染防治力度切实加大。开展了以龙川江及青龙河截污改造为重点的城区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整改完善、团山水库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实施等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楚雄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立了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整治长效机制,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部门每月1次在城区开展联合执法,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开展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审核等工作,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对全市15个乡镇进行年度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获得了省、州资金补助91万元,实施完成东瓜镇鞠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徐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