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容错纠错” 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撑腰鼓劲

22.10.2019  19:20

  “感谢市委对我工作的肯定,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改正‘缺点’,把在脱贫攻坚一线锻造的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精神,带到新的工作岗位上。”这是近期在楚雄市干部任前谈话中,即将赴鹿城镇履职的王宝华的表态发言。

  王宝华口中的“缺点”,要从两年前说起。2017年,他被组织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西舍路镇担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到任后,因市级下拨产业扶贫资金长期滞留,影响了当地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作为主要责任人的王宝华受到组织提醒谈话。

  此后,王宝华勤勉尽责,奋力带领西舍路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阶段性胜利。去年,全镇贫困发生率降至1.97%,脱贫成效经受了省州市考核和国家第三方评估。

  鉴于此,楚雄市委今年启动“容错免责”机制,王宝华受到容错免责保护,被提拔调整到鹿城镇担任代理镇长,再交重任。

  针对“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以及一些领导干部“怕而不为”等现象,楚雄市去年出台《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中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旗帜鲜明,依纪依规为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立好“盾牌”。

  2018年以来,楚雄市认真落实《楚雄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五个一批”实施方案(试行)》和“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综合表现一贯较好、脱贫攻坚群众认可度高的32名市、镇、村干部给予容错留任;为2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失实举报,支持和保护他们在脱贫攻坚中改革创新、敢于坚持原则;提拔重用5名曾经受到处分但能积极认识和改正错误,在脱贫攻坚一线敢于担责实绩突出的干部,有力激发了扶贫干部队伍活力。

  “容错纠错机制就像一颗‘定心丸’,让身处脱贫一线的干部有盼头,让受到问责的干部有希望,挺直了干事创业的腰板。”多名奋战在楚雄市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动情地说。本报记者 饶勇

  通讯员 赵映红 黄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