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召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议

20.03.2015  18:19

为认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楚雄市环境质量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21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2015年3月,楚雄市环保局召开了由全市15个乡镇和市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等相关人员参加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议。

在会上,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传达了各级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分析介绍了当前楚雄市整个环境形势和大的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就时间安排、工作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并对具体业务方面进行了培训。(楚雄市环保局 李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