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十三五”开局之年生态文明建设富有成效

11.02.2017  00:08

十三五开局之年,楚雄市注重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夯实生态基础,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富有实效。

楚雄市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目标,以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加大环境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

——科学编制生态规划。编制完成《楚雄市生态市规划》、《楚雄市城乡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并对《楚雄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修编,为全市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生态基础进一步夯实。成功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启动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环境治理与保护,全市城区绿地率达31.06%,森林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打造了城乡靓丽新名片;森林资源保护有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农村新能源建设等生态恢复工程,管护、抚育、造林达到527.2万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及耕地、林地保护红线,加快以地质、山洪、农业、森林等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加大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实施好生态公益林、水源林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严防森林火灾,筑牢了绿色生态屏障。

——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同步推进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启动实施水体达标工程,编制完成龙川江水体达标方案和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720万元,专项用于西观桥超标水体的环境治理;推进实施团山、尹家嘴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程和子午镇挖铜村委会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源地和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Ⅲ类国家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烟控区建设,把烟尘控制区面积扩大至所有建成区,并在中心城区设置“禁燃区”,推动机动车车型和车用燃油标准升级,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工作,消除了区域环境污染隐患,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

——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严格环境准入关,实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州控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巡查,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105件、备案10件,环保竣工验收38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件,罚没金额48.43万元;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03件,调处达100%,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修订《楚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警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年新创建州级生态乡镇8个,新创建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建成率达86%,新村镇拟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个、州级生态村64个;深入开展环境宣教和绿色创建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突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主题,广泛开展环保宣教咨询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广泛营造了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年新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4个,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绿色单位2个、省绿色单位30个,州级绿色单位4个,绿色理念家喻户晓,全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韦建华)